学校于2012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1所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目前是甘肃省唯一的定向培养军士招生院校,与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军事航天部队、武警部队联合培养军士生。目前定向培养军士生在校规模为2600人。
学校招收定向培养军士生以来,入列合格率达98%以上,其中,6名军士分别选派到航母辽宁舰、山东舰、福建舰服役,3名参加了9·3大阅兵,3名参加了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朱日和大阅兵,1名遴选到中央警备团服役,1名遴选到驻港部队服役,50余人考取军(警)校或直接提干,1人考取警校后遴选到中国驻美大使馆执勤,1200余人(次)立功授奖。
(一)招生类型:定向培养军士生
(二)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三)学 制:三年
(四)招生对象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为2025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根据甘发改价格〔2021〕579号,定向培养军士生学费收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军士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对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或代偿。
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奖助政策】
1.考入我校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及当地政策:
“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筑梦奖学金;
“助”: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在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县办理);
2.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
3.单设国防奖学金,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可享受国防奖学金(以提供入伍通知书为准);
4.学校定点帮扶地区天水市麦积区琥珀镇就读我校的学生享受减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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